Fan ~~ 轉載文章
Fan可以非理性、無條件地去喜歡一個人或一件物品,
這在21世紀,是一種難得的幸福。
這個時代,媒體或是名人自己的行徑,已經讓我們對偶像失去信心。
任何一個教主、一個名牌,似乎遲早都會失風被逮。
太多的幻滅之後,我們對偶像漸漸失去熱情。
這世界變得沒有人能夠相信,沒有人值得我們為他織一件背心。
於是我們冷眼旁觀,午餐時聽同事爆名人的八卦,
轉述時添油加醋,某某人去吃飯最後變成某某人去吸大麻。
我們不再關心偶像成名的原因,只想知道她到底是不是lesbian。(女同性戀的)
我懷念那種義無反顧的崇拜,30幾歲的人在偶像面前變成小孩。
我崇拜Jerry Maguire 『征服情海』的男主角,
通化街的台南意麵、再見時會同時揮動兩隻手的女孩。
我狂熱的對象並非沒有缺點,但我不許任何人說他們壞話。
我拿他們做榜樣,每當生活碰到困難,
我問自己:「Jerry這時候會怎麼做?」
做Fan,讓我活得更專注、更有歸屬感。
做Fan,讓我活得更有理想、更有效法的對象。
每天起床,我要自己努力變成更好的人,
因為這樣就有一天能和偶像同時坐在頭等艙。
任世界繼續冷嘲熱諷吧,星期六的下午,我要做個盡忠職守的Fan,
去排隊、去尖叫、去哭泣、去暈倒。
去相信上帝沒有遺棄我們,他只是改名叫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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