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4日消息(記者馮會玲 實習記者滕菲)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部分地方在室外高溫作業的建築工人、清潔工、快遞員等人群反映從未收到過高溫補貼,專家建議,高溫補貼應只針對特定人群,同時地方應出台相應規定確保補貼到位。
  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一些在室外高溫作業的建築工人、快遞員卻表示,從來沒有收到過高溫補貼。
  建築工人:高溫補貼都沒聽說,沒什麼高溫補貼。
  快遞員:好像以前聽別人說過有這個,但從來沒有發過,我也不知道。
  出台了高溫補貼規定的地區,有些地區津貼發放只針對高溫作業人群,有的地方非高溫作業也享有補貼。北京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劉永志律師認為,高溫補貼應該只有特定人群才能享有:
  劉永志:不用針對不特定的人,就是說大家都要給降溫費,是勞動者都要去享受這個待遇。我覺得是針對特定的人反而是比較容易實行,如果誰都有,反而不太容易在實踐中實行。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除河北、黑龍江、青海、西藏四個省、區外,其餘27個省份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但多個地區的高溫津貼標準已經數年未漲,有的地區甚至還在用17年前的標準。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勞動法律研究所所長左祥琦認為,應出台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補貼到位:
  左祥琦:通過國家層面你可以授權地方政府制定符合本地特點的實施細則,並且可以制定違法這個法律規定的一些處罰。  (原標題:部分露天勞動者難領高溫補貼 專家建議針對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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