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艾靈) 隨著2013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發佈,以此為參數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已經確定,養老保險繳費與待遇計發等問題再次成為參保人員關註的熱點。為此,記者特地走訪了長春市社保局,就有關問題咨詢了相關工作人員。
    據長春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國目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權利和義務對等,繳費與待遇掛鉤”。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核定當年養老保險繳費的參數,同時也是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參數。按照現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這幾部分養老金的核定都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有直接關係。隨著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也相應呈現長效性增長態勢。
    以今年為例,2013年長春市(市本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564元。個體參保人員如果選擇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那麼年繳費比2013年增加1058元。
    首先,計入個人賬戶部分比2013年增加423元,增長11.4%,這部分增加額及其記賬利息將在參保人員退休後以個人賬戶養老金方式發給退休人員,體現了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增長;第二,基礎養老金實現較大增長,如果參保人員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累計繳費年限達30年,同等情況下,今年退休人員(市本級)基礎養老金與2013年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相比年增長1452元,增幅達到11.4%;第三,過渡性養老金年增加120元。綜上,如果按照退休後領取20年養老金計算,由於2013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今年退休人員在未來的20年內將累計多領養老金31400多元。  (原標題:繳費與待遇掛鉤多繳多得受益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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